田征预告〔2025〕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舜耕镇姚北村六组、七组、姚北村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舜耕镇姚北村六组、七组、姚北村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面积0.9729公顷,其中:农用地0.9036公顷(耕地0.5431公顷),建设用地0.0693公顷。
姚北村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695公顷(耕地0.0151公顷),建设用地0.0508公顷。
姚北村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260公顷,其中:农用地0.6075公顷(耕地0.5278公顷),建设用地0.0185公顷。
姚北村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266公顷,其中:农用地0.2266公顷(耕地0.0002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淮南淮河大桥(调整用地)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舜耕镇及相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征求被征地的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舜耕镇姚北村六组、七组、姚北村村集体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ja.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舜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涛
联系方式:18656268591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