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我镇经济建设,现发出如下招商合作启事。
一、合作内容:
(1)曹庵镇宋王村以徐大郢村民组淮河大道东侧、高速公路北侧约96亩(以国土测绘为准)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农业加工、农民住宅园、文旅养生项目。联系人:徐长仁,联系电话:13866643588。
(2)曹庵镇曹水居委会、曹庵村部分集体建设用地拟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或个人共同建设农民新村、乡村酒店、特色民宿以及其他乡村旅游设施等项目。联系人:杨凡,联系电话:18697539078。
(3)曹庵镇李桥村以淮河大道西侧、上郢村民组约10亩(以国土测绘为准)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农业加工、文旅养生项目,联系人:徐作勇,联系电话:13155488008。
(4)曹庵镇大树村拟以大树路两侧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乡村酒店、特色民宿以及其他乡村旅游项目,联系人:杨叶六,联系电话:13866346333。
(5)曹庵镇陈巷村以村内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农业加工、农民住宅园、文旅养生项目,袁同刚,联系电话:13955472629。
(6)曹庵镇范圩村以村内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农业加工、农民住宅园、文旅养生项目,俞家书,联系电话:18655462131。
(7)曹庵镇孤堆村以村内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农业加工、农民住宅园、文旅养生项目,庞新,联系电话:15955411999。
(8)曹庵镇老圩村以村内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农业加工、农民住宅园、文旅养生项目,庞德好,联系电话:13625622297。
(9)曹庵镇柳树村以村内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农业加工、农民住宅园、文旅养生项目,轩传良,联系电话:13696729333。
(10)曹庵镇庞祠村以村内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农业加工、农民住宅园、文旅养生项目,庞良军,联系电话:13966499699。
(11)曹庵镇轩岗村以村内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意向性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农业加工、农民住宅园、文旅养生项目,轩传开,联系电话:13866307811。
二、合作主体条件:投资合作主体单位身份不限、地区不限、可以是单位和个人。
三、招商启事有效性:本次招商启事从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说明:本次招商超过两家以上单位或个人有意向投资合作,讲采取公开竞标方式。有意向参与者,须提供项目概况、合作方案。
曹庵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