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讨论和论证,将《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在此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特此说明。
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