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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采购中心交易平台服务细则

文章来源: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6-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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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进入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一、业务咨询

   (一)现场咨询

1、服务单元:现场咨询。

2、服务岗位: 全体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接受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业务流程、异议(质疑)处理、具体交易业务规定等相关问题咨询。

3.2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可前往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咨询。

4、服务标准:

4.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2 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等礼貌用语。

4.3 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请坐”,再来解答办事人的咨询提问。

4.4 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

4.5 服务对象离开窗口时,窗口人员应说“再见”、“慢走”等礼貌用语。

4.6 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业务岗办理。

4.7 一次性告知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相应科室或部门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4.8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9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4.10 现场咨询办理具体交易业务的,可提供书面办事指南,包含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清单和注意事项,以及有关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

   (二)电话咨询

1、服务单元:电话咨询。

2、服务岗位:全体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接听电话要迅速。

3.2 接通电话后,报及本人所在单位。

3.3 热情、耐心接听电话,解答有关问题。

3.4 通话结束,待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下电话,而且要轻放。

4、服务标准:

4.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2 接受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接到电话时应说“您好”。

4.3 一次性告知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应主动要求咨询人留下联系方式,待咨询相应科室或部门后再电话认真回复,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4.4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

4.5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4.6 通话结束前,应说“再见”。

二、项目登记

1、服务单元:项目登记。

2、服务岗位:业务受理人员。

3、服务流程:

3.1政府采购类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纸审查意见书)(货物、服务不需要)、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任务书或业主单位出具资金落实证明、采购方式的说明、代理合同及代理机构证照、采购需求(设备及材料清单)等资料。

3.2工作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4.3 工作人员按时办结项目登记,并以系统推送方式一次性告知交易全流程应当注意的全部事项。

4.4 如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可为其提供交易文件标准文本。

三、场地安排

1、服务单元:场地预约。

2、服务岗位:业务受理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项目交易场地和评标(评审)场地由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自行预约。

3.2预约的场地满足使用条件的,由中心工作人员予以确认;不满足使用条件的,由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代理机构调整。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2 项目交易场地和评标(评审)场地预约后,应保障同一时间段,同一开评标场地内仅有一个项目,不发生使用冲突。

四、公告发布

(一)公告方式

1、服务单元:公告发布方式。

2、服务岗位:业务受理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项目登记办结后,业务受理工作人员根据交易项目的交易方式或者交易阶段,协助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时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

3.2 公告发布后应同步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2 发布与推送的公告内容应保持一致。

(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公告

1、服务单元: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公告发布。

2、服务岗位:业务受理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公告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

3.2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公告编制完成后,由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系统内提交。

3.3 代理机构提交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公告后,由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对公告内容进行完整性审核。

3.4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项目概况

②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包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④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⑥开启时间和地点(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⑦公告期限。

⑧其他补充事宜

⑨采购人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方式

3.5 公告期限为自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2 一次性告知制。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对代理机构提交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公告内容进行完整性审核,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公告。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三)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服务单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

2、服务岗位: 业务受理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

3.2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编制完成后,由代理机构在徽采云系统内提交。

3.3 代理机构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后,由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对公告内容进行完整性审核。

3.4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项目信息,包含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②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③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④其他补充事宜。

⑤采购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如有)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⑥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3.5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2 一次性告知制。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对代理机构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内容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五、交易过程保障

(一)开标准备

1、服务单元:开标准备

2、服务岗位:现场服务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现场服务工作人员督促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开始前半小时打开开标室,开启电源、照明、音响设备、电脑、监控等设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开启不见面开标系统,为举行开标会议做好准备。

3.2 现场服务工作人员检查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半小时到达交易现场作好项目交易文件的接收或开启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开标准备工作。

3.3 市场竞争主体应有序进入开标室或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遵守交易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

3.4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开标现场办结。

4.2 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应在交易实施日前1日,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顺利实施。

4.3 现场服务应采用短信、电话、QQ、微信等联系方式通知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做好交易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专家抽取

1、服务单元:专家抽取。

2、服务岗位: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现场服务科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专家抽取统一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抽取,由代理公司按照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事项要求办理专家抽取事宜。

(三)开标秩序管理

1、服务单元:开标秩序管理。

2、服务岗位:现场服务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主持开标会议,不得随意缩减、简化开标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开标顺序。

3.2 开标后,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可采用现场见证、查看监控随机检查等方式,见证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交易文件既定的流程完成开标。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开标现场办结。

4.2 交易实施当日或起始日,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协助项目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启用相关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4.3 协助交易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维持交易秩序,确保交易活动按照既定的交易流程顺利完成。

(四)现场(含不见面开标现场)异议(质疑)处理

1、服务单元:现场(含不见面开标现场)异议(质疑)处理。

2、服务岗位:质疑投诉处理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竞争主体对交易活动有异议(质疑)的应当场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出主张、要求和申诉,并由项目代理机构作好书面的记录: ①属于交易文件条款释疑、招标程序解答、招标疑问解释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答。仍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向田家庵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②属于交易文件有效性评审、评分定性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解答,项目代理机构应当作好书面记录。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解答仍有异议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田家庵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开标现场不再作进一步解释。

③属于开标程序方面的问题,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负责解答和协调处理,并作书面记录。

3.2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处理上述异常情况应书面记录并抄送田家庵区财政局及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

3.3 异议(质疑)处理出现争议的,质疑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向田家庵区财政局及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告。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开标现场办结。

4.2质疑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当场记录开评标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或争议性问题,不得隐瞒、回避问题和矛盾。

4.3质疑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在交易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异议(质疑)或者投诉,应配合交易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答复异议(质疑)人,或者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投诉。

(五)评标准备

1、服务单元:评标准备。

2、服务岗位:现场服务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评标活动开始前,评标专家通过门禁系统进行身份确认并按系统提示进入相应评标室。

3.2 评标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评标区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投标人因评标需要进入评标区的,由现场服务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身份后,引导至指定的评标室或询标室。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评标现场办结。

4.2 现场服务科工作人员发现评标专家有迟到、未携带身份证、身份不符或者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应立即向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和田家庵区财政局报告。

4.3 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在非专家出入评标区域、评标专家不服从管理等情形,应立即核实、当场纠正,并向交易中心分管领导报告。

(六)评标秩序管理

1、服务单元:评标秩序管理。

2、服务岗位:现场服务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评标专家在项目评标活动完成前不得随意离开评标室,不得在评标室内相互串岗,评标专家确需使用通讯工具的,应当在监督人监督下使用电话。

3.2 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将开评标场所内的设备、门窗等关闭、桌椅恢复原状。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评标现场办结。

4.2 违规人经指出后仍然拒绝纠正的,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即时将情况向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和田家庵区财政局报告,并作好书面记录。

4.3 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应当督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组织评标,维持评标现场交易秩序,协调处理评标过程中的突发性事件,记录评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并向田家庵区财政局报告。

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1、服务单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2、服务岗位:业务受理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

3.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系统内提交。

3.3 项目代理机构提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由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对公示内容完整性进行审核。

3.4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项目编号。

②项目名称。

③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④主要标的信息。其中货物类公告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标的信息;服务类公告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标的信息;工程类公告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等标的信息。

⑤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⑦公告期限。

⑧其他补充事宜。

⑨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联系方式,包括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项目联系人以及电话等项目联系方式。

⑩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⑪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如有)

⑫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⑬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⑭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有)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2 一次性告知制。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4.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并同步推送至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七、合同公示

1、服务单元:项目交易合同公开。

2、服务岗位:业务受理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填写通用合同表信息,并将合同附件上传,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发布至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并同步推送至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3.2 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应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3.3 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身份证号码、详细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内容不得公开。

3.4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合同编号。

②合同名称。

③项目编号。

④项目名称。

⑤合同主体,须包含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⑥合同主要信息,须包含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方式。

⑦合同签订日期。

⑧合同公告日期。

⑨其他补充事宜。

⑩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2 合同内容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开,并同步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资料归档

1、服务单元:项目资料归档。

2、服务岗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一)纸质档案

3.1 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合同公开后移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完整性审核。

3.2 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逐件装订。档案以项目为单位整理组成案卷,一个项目的文件材料,按照业务流程先后排列,组成一卷或数卷。

3.3 档案应逐卷编制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

3.4 档案盒脊上应标识项目名称、交易日期等。

3.5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档案应包括:

工程建设项目申请(受理)登记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纸审查意见书)(货物、服务不需要)、业主单位出具资金落实证明、代理合同及代理机构证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资料、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房建和市政类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控制价通知单、业主介绍信、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确认单、评标专家名单、项目单位评标代表派遣函、评标报告书、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质疑、投诉资料、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档案(含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现场音视频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需要存档的其他材料(如有)

3.6 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档案应包括:

市级(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纸审查意见书)(货物、服务不需要)、业主单位出具资金落实证明(无计划任务书的需要)、采购方式的说明、代理合同及代理机构证照、采购需求(设备及材料清单)、采购公告(邀请书)、采购文件、专家抽取介绍信、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确认单、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答疑资料、评标专家名单、项目单位评标代表派遣函、评标报告书、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质疑、投诉资料、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档案(含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现场音视频资料)、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存档的其他材料(如有)

.数据统计

1、服务单元:交易数据统计。

2、服务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统计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

3.2 办公室工作人员于每月前2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统计信息报送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业务受理科。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间: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统计信息于每月前2个工作日上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业务受理科

4.2 交易数据统计报送应全面、准确。

4.3 各级数据统计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统计调查方案(2020-2022)年》要求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档案查询

1、服务单元:档案查询。

2、服务岗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3、服务流程:

3.1 因工作需要查阅项目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和身份证原件各一份,经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阅。

3.2 查阅项目档案过程中,不得出现涂改、抽取、撤换、添加或损坏档案等行为。

3.3 查阅档案应在指定位置和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4、服务标准:

4.1 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4.2 一次性告知制。档案管理人员对调阅者身份核验,符合调阅条件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档案调阅。不符合调阅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4.3 项目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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