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财字〔202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现将《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淮财购[2021]145号)层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2022年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