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方位建设“无证明城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现公布第二批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告知承诺类)。
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及时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接受群众和企业监督。已列入免提交清单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办事体验,确保“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附件:《田家庵区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