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沿线各级总河长、河长湖长、河长制办公室,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是沟通江淮的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事关供水、航运、生态三大功能效益发挥。为进一步加强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根据安徽省总河长令第4号及淮南市总河长令第5号等相关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田家庵区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清水北送”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7日
淮南市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清水北送”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总河长令第4号《关于加强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的令》及《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清水北送”保护行动方案》、淮南市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清水北送”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田家庵区段(以下简称“输水干线”)保护,推动我区淮河、瓦埠湖段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水质稳定达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田家庵区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清水北送”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输水干线沿线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级河长湖长要强化履职尽责,各部门加强联动,全面排查输水干线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河湖,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侵占河湖岸线、妨碍行洪安全、非法排污、违规养殖、秸秆污染水质等突出问题,推动输水干线沿线水生态水环境显著改善,水质安全、稳定达标,确保最大程度发挥工程供水、航运、生态功能效益。
二、任务范围
任务范围为输水干线田家庵区段沿线,涉及史院乡、安成镇、舜耕镇、淮滨街道、田东街道等相关乡镇。
三、职责分工
成立田家庵区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清水北送”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王庆祝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河长办主任
副组长:方王利 区农水局局长、河长办副主任
黄文革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河长办副主任
朱 刚 区住建局局长、河长办副主任
成 员:李 然 区发改委副主任
葛少贝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吴宏成 区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 芸 区城管局一大队副大队长
齐 涛 田家庵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王吉奎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成员
张峰霁 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河长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分办、督办问题整治等工作。
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
沿线各乡镇、街道总河长是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环境治理和保护修复等工作,确保水质安全。
四、整治重点
(一)河长湖长履职、巡查管护机制落实、宣传引导方面。重点排查输水干线沿线各级河长湖长按照规定落实巡河巡湖任务情况,巡查管护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等,专项行动开展的宣传情况等。(区河长办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二)落实国家关于河湖保护相关政策,协调河湖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等方面。重点排查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国家关于河湖保护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河湖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情况等。(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三)《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2021-2025年)》落实、入河排污口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及目标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重点排查各县区落实《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2021-2025年)》情况;沿线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及排放水质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情况;水质日常监测及达标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排污情况等。(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四)城镇生活污染防治、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重点排查沿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情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五)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等方面。重点排查水上运输及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情况,是否存在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等情况。(区交通运输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六)农业面源污染、秸秆污染防治、违规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河湖等方面。重点排查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秸秆污染防治情况,违规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污染河湖情况,非法捕捞、电毒炸鱼等行为查处情况等。(区农水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七)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清四乱”和碍洪问题整治、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取用水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等方面。重点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涉河建设项目,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是否设置影响行洪、输水和航运的建筑物、障碍物或者种树及种植高秆作物,河道非法采砂监督管理情况,取用水管理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等。(区农水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八)湿地保护修复等方面。重点排查湿地管理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湿地保护修复开展情况等。(区自规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治其他方面突出问题。
五、行动安排
(一)全面深入排查(2023年11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输水干线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河段的重点整治内容,要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排查整治。其中,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的梯级枢纽工程以及新开挖的渠道、航道,由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排查。对淮河、瓦埠湖以及支流汇入河口、排口重点排查。对于排查中发现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
(二)建立整改清单(2024年1月)。各乡镇、街道根据排查情况,对短期内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2024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要求,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河长湖长、整改时限,于2024年元月4日前报送区河长办。对2月底确实难以完成整改、需延期的,应报经市级总河长同意。
(三)推动整改落实(2024年1月至2月)。各乡镇、街道对照问题整改清单,依法依规分类清理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2024年2月底前需完成整改验收,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区河长办。区河长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实地开展督导。
(四)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3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输水干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保障一河清水永续北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清水北送”保护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要组建工作专班,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各级总河长是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各级河长湖长要自觉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各级河长办、河长湖长协助单位要当好参谋助手,做好组织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责职能,加强指导。
(二)强化督导检查。区河长办将把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区级河湖长制考核,并适时组织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抽查暗访,对于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对于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加强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的正面引导,并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努力营造全民护水、全民爱水、全民治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梳理总结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并探索建立长效巡查管护机制,实现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永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