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教体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08:37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教体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属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0】27号),根据《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执行《淮南市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动我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我区决定组织“全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地推荐条件

基地主要指本区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该单位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中学)、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区域范围内各行业现有的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传承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馆设施遗址等单位,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激发学生爱党爱国情怀。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创新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引导学生学习科技知识、培养科技兴趣、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到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能力,能够结合单位资源特点,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和线路;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专业讲解人员及课程和线路介绍。

(三)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单位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四)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五)近三年来没有收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二、营地推荐条件   

营地主要指具有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开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教育系统所属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具有法人资质。

(二)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开发合理。单位周边有若干个研学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能够满足学生2-5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和线路设计科学,有多个不同主题、不同学段(小学、初中),且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能够实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育人目标。

(三)师资队伍充分,业务能力较强,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职队伍,能够涉及规划课程和线路,能够组织中小学生集体实践,开展研究性学习,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实践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正常安全运行一年以上;房屋、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能够满足正常运行的需求;能够至少同时接待4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所在地交通便利,能够提供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交通需求;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周边有医院;有安全措施,有应急预案,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五)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统筹协调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接待流程、接待方案和活动开支情况长期公开。

(六)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七)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处罚。

三、推荐流程

(一)基地推荐

基地由区教育部门推荐。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宣传、发改、科技、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林水利、文旅、卫生健康等)对本辖区符合推荐条件的优质资源单位进行遴选,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对本地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每年度可推荐认定2-3个。

(二)营地推荐

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按照申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四、基地、营地管理

1、基(营)地每学年要有工作计划,做好实施工作,积极承接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活动。

2、基(营)地应加强课程开发与建设,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培训,开发的新课程要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基(营)地要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收费项目,应取得物价部门许可。确保正常运转。

4、基(营)地每年年底前向田家庵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初审,联合相关部门对基(营)地全年运转、课程创新及接待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年度审核。

5、基(营)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督查,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并发布动态管理公告。

6、基(营)地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黄牌警示,进行一年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保留其命名;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其命名。

1)运行不规范,一年内学生、家长、学校满意度低于90%的。

2)一年内接收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中小学生数量少于2000人的。

3)课程开发数量较少,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教育实践活动的。

4)不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材料或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5)其他原因需要给予警示的。

五、工作要求

(一)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内基(营)地(包括市有关部门推荐的基地)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构建符合本地实际,初步核定基(营)地接待学生单位成本,落实减免优惠政策,确保研学教育实践活动的公益性。

(二)2025年将命名一批基(营)地,同时优中选优,推荐一批区级基(营)地单位作为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营)地的备选单位。区教体局将按照推荐条件择优组织推荐,确保被推荐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工作。要充分考虑基(营)地的教育功能、工作基础、学生需求、区域分布、交通条件等情况,确保推荐顺利。

(三)请申报区级基(营)地的单位于2025年3月21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田家庵区教体局宣教科报送推荐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田家庵区教体局宣教科李雪菲  0554-2698165

电子邮箱:1286388437@qq.com

附件:

区教体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1、田家庵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推荐表

2、田家庵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推荐表

3、田家庵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汇总表

4、田家庵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收费情况表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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