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家庵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意见征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安全、平稳、高质量运行,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田家庵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广大民众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反馈至区人社局冯昊旻处,联系电话:2698079,邮箱:1289675744@qq.com。田家庵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起草说明.doc
田家庵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社保基金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为高质量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以下简称“提升年”)行动,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人社发〔2022〕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数据共享,开展全险种核查
1.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做好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联网核验和共享比对,6月底前区级建立人社、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和协查机制,拓展共享数据应用。
2.全面开展数据核查。健全疑点数据派发、核查、审核、反馈机制,明确流程,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待遇发放和审核人员不得负责本人经办业务的疑点核查。同时加强对疑点数据核查结果的审核把关,核查不认真、不准确、不彻底的乡镇、街道列入重点检查抽查对象。
(二)规范审核管理,严格制度执行
3.严格规范基金支出。按照国家规定清理规范自行出台的待遇项目,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退捕渔民参保补助资金、困难人员参保代缴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被非法套取。严禁将代发项目资金和社保基金混用,严禁纳入社保基金会计核算范围。
(三)规范资格认证,加强经办内控
4.加强待遇资格认证管理。9月底前建立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6月底前完成与全国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对接,提高跨部门信息比对认证比例。9月底前将比对和认证结果直接嵌入业务经办系统,社会化服务认证结果确认实行初审、复核,并留存佐证材料。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认证、经核实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做停发处理。
5.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加快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完善审核规则,6月底前建成待遇发放失败业务的信息反馈处置机制,严控基金账户对私转账,严禁通过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代发待遇,严格按规范保管财务档案,财务系统登录密码定期更换。进一步完善与支出户、代发户银行的协议内容,约定协议有效时间,明确银行违约责任,不符合要求的6月底前完成协议补签。
6.严格经办岗位权限管理。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加强对非工作时间段操作高风险业务的管理和监控。
(四)健全系统功能,提升技防能力
7.强化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关于强化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号)要求,按时限改造社保信息系统。各险种要在12月底前全面取消手工经办业务、社银人工报盘、现金发放待遇。
8.规范社保卡发放管理和应用。加强社保卡服务全流程监管,确保从申领到注销各环节管控措施的落地落实。加强社保卡合作银行协议管理,严禁违规批量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12月底前建立库存社保卡、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常态化清理机制。
(五)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9.贯彻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开展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0.建立社保基金监督约谈机制。制定出台田家庵区社保基金监督约谈办法,明确约谈事项、约谈标准、约谈程序,对发生重大案件、反复发生同类问题、存在重大基金安全隐患的地区按规定实施约谈。
11.建立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机制。在市人社局出台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田家庵区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大群防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将基金监督举报电话纳入12333,在当地人社部门政府网站增设举报入口。
12.严肃社保基金要情报告纪律。加强要情在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机构间的共享和协同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发现瞒报、谎报重大要情的,一律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教育警示
13.严抓问题整改。针对2021年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调研检查以及本次“提升年”行动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逐项落实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核验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整改不力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14.严肃追责问责。对2022年新发生金额较大、性质恶劣、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社保基金案件,或者同类案件在同一地区反复出现,或者巡视,审计、检查已发现指出以及上级单位有提示警示仍继续发生类似案件的,按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追责问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建议。
15.开展警示教育。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通报频次和力度,加强基金风险提示。继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加强基金管理、监督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2022年4月)。成立由局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经办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开展全区“提升年”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对照检查(2022年4-10月)。对照本行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照检查,排查风险、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待上级疑点数据下发后,按照规定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核查,核查结果按要求上传上报,并健全完善核查档案资料备查。
(三)做好迎检(2022年6-11月)。在全面自查、检查的基础上,做好部级调研督导和省级抽查迎检工作。
(四)总结评估(2022年11-12月)。认真梳理总结“提升年”行动情况,对标对表评估成效和不足,于11月14日前向市人社局提交总结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提开年”行动的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将其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纪委监委报告“提升年”行动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听取“提升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判、预防、应对重大风险问题。“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形成工作合力。政策、经办、信息化管理机构要抓好各自领域的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基金监督机构要履行监督职责,按权限依法查处违规违法问题。
(三)强化督导指导。加强“提升年”行动的督导调度,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全程跟进了解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全系统尤其是基层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查找不足,主动作为堵塞漏洞。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对“提升年”行动开展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个人,将通报批评并责令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