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及解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发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1.原文链接:https://www.tja.gov.cn/public/118323196/1259773002.html
2.政策解读附后
3.正文: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
发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大托管”和“小田变大田”工作实际,现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发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4月4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发放
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大托管”和“小田变大田”工作实际,根据农民群众的要求,对实施农业生产“大托管”后的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试点,制定如下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为农业生产“大托管”做好配套服务,解除农民对“大托管”中“两委托”的工作疑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发放试点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积累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集体协商一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坚持依法有序推进。在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区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实践探索以及科技、制度创新。
——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审慎稳妥推进,得到广大农民群众支持和拥护。
(三)目标任务。根据上级安排部署,2023年曹庵镇、史院乡各确定1个村启动电子证照试点。以乡镇为主体,以前期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的村为单位,在二轮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积极调解土地纠纷矛盾,切实做到群众认可和满意。
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发放工作的难点堵点,开展相关制度建设,提出解决方案,为保障托管后的农民群众的利益,开展试点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宣传动员。组织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和支持。召集乡镇、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统一对电子证照发放工作进行培训,公布上轮确权汇总面积及户数,解答相关问题,使村民充分理解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好处。
(二)调查摸底。乡镇组织村工作小组根据村二轮承包合同及相关清单对各个村民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信息、承包地信息进行再次公示,包括皖事通“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系统”线上公示及村委会线下公示。
(三)核实确认。
1.对小部分承包权属发生变化的地块,需要实地测绘的,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经村、乡镇调查确认,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由测绘单位进行现场核实。确认无误后,进行变更。
2.对家庭成员信息有新增或减员的,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村、乡镇审批后,进行统一修改。
3.对同村民组内地块调换的,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村、乡镇审批后,进行统一修改。
4.如有其他情况变更,将按照《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办理实施细则》(皖农政改函〔2019〕29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规定,完善变更手续,换发新证。
(四)整理归档。采用以“件”为单位,保管期限统一为永久,机构采用“乡镇—行政村”的整理方式。对涉及农户的有关申请、身份信息、确认权属、实地勘界、界限图表、登记和权证审核发放等文件材料作为一件归档,即每一个农户同一权属所有确权颁证文件材料为一个保管单位。
(五)电子证照入库。将相关矢量、权属数据成果资料同步至电子证照库中,开通对应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系统并制作对应电子证照,并将数据录入“皖事通”及农业生产大托管平台,方便群众查询。
三、工作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指导各村组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试点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拟定并公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发放工作方案、村集体开展集体经济组织内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确认、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村级电子证照发放方案、签订电子证照合同等。在此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电子证照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管理系统等。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
1.制定实施方案。制定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巩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摸底各乡镇农业生产大托管情况、土地整理等现状,各实施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制定电子证照发放工作方案,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同意后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和备案。
(二)试点推进(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在前期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的村基础上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发放工作,梳理成效和不足,有效评估、提炼精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引导。坚持封闭运行,先行先试先改,加强对实施工作的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良好氛围。始终坚持农民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实施工作。
(二)加强工作调度。从2023年4月份开始到实施结束,对各乡镇土地承包经营电子证照的发放实行季通报制度,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基础及电子证照发放的合理有序推进。
(三)强化经费保障。对完成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试点的村集体组织,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予以一定奖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解读: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发放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法律关系,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土地关系明确,把权益界线划清,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涉地纠纷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过程中的每一项工作,以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推动全区农业大托管体系完善改革工作。
二、不动产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进行统一编码赋予不动产单元号,并与原有地块编码建立映射关系,形成不动产单元的唯一标识。随后对数据进行质检,不达标、不满足要求的数据由相关部门进行完善。质检通过的数据按登记时间、分片区、质量情况分批次进行入库,形成农村承包经营权数据库,以供登记和查询使用。最终确保将农村承包经营权数据纳入省级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体系。
三、以省级“总对总”方式进行对接共享。对接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受理农村承包经营权业务;对接省不动产电子证照系统,登簿完成后生成电子证照文件;对接省不动产汇交上报系统,实现全省农村承包经营权数据实时汇交,完成向部汇交任务;对接省农业农村部门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信息的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通过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纳入政务服务网体系,实现用户统一注册、登录以及多部门信息共享。
四、乡村兴则国家兴。在助力农村发展道路上,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工作有序进行,为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的深化改革,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增添动力。
五、2023年曹庵镇、史院乡各确定1个村启动电子证照试点。以乡镇为主体,以前期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的村为单位,在二轮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