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标准】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4-01-09 10:21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史院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临时救助的标准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淮府秘[2015]212号)规定,临时救助“单次救助金额为城市低保标准的2-12倍”,因此当年度临时救助标准跟随低保标准确定。

    临时救助坚持适度原则,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救助标准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年度区域性临时救助指导标准,结合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标准合理确定本市临时救助标准,单次救助金额为城市低保标准的 2-12 倍,各县、区可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等次,视情给予救助。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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