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tja.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田家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国庆中路128号,电话:0554-2698069邮编:230000)。

   一、总体情况

在区政府的精准引领与区信息中心的细致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进程。着力凸显关键任务,优化公开资料,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工作成效,持续加强主动披露、关键领域信息公开以及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发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办公室根据《淮南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时印发并落实《淮南市田家庵区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2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政策法规5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应急管理2条,财政资金8条,政策解读9条,回应关切17,监督保障6条,财政专项资金3,招标采购3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六稳”“六保”工作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13通过信函提出申请4件,网页申请9件)其中12件已妥善办理完毕,未因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1件收到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力协助区政府信息中心推进官方网站的整合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发布系统。深化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致力于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高效的政府信息查询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推进 面对市区反馈的问题,立即对问题进行详尽分析,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整改。迅速识别并上报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同时对社会公布整改进度。

2.开展培训情况。积极参与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深刻认识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及其深远意义。

3.社会评议。通过门户网站积极向社会各界征求宝贵意见,并及时公布反馈结果。 

4.责任追究。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将各项公开栏目任务分解到人,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公开。

5.社会评议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不够、信息敏感性有待提升、信息发布频率有所欠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强化内部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要求,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确保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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